滁州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文明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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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住宿必须在先班主任处登记,班主任统一报至总务处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房间。住宿学生和陪护家长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员和生活管理员的安排,不准私自调整房间。

    2.宿舍内严禁使用除学校配备的电器外任何电器设备,学校不定期检查,违者取消入住资格。

    3.服从保洁人员安排,所有垃圾入袋、入篓,不得在走廊内、楼梯处乱扔乱放,不得将垃圾倒入洗脸池。室内垃圾自己负责及时倒入垃圾桶。

    4.遵守学校就餐规定,严禁在宿舍生火,住宿学生和陪护家长必须在食堂就餐,严禁将校外饭菜带入校园,严禁在宿舍就餐。

    5.争创文明寝室,室内衣物摆放整齐,床铺四件套统一使用,严禁任意添置桌椅,严禁在墙上乱涂乱画。衣物晾晒不得在教学区和活动区。

    6.遵守作息制度,及时入舍,按时就寝,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严禁家长发生任何纠纷。

    7.尊重学校包保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包保人员坚持每天巡查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不准留宿他人,离宿及时上锁。保管好个人财物,遗失自负。

    9.爱护宿舍楼公共设施,不破坏墙面,不损坏门窗,不损坏厕所、洗漱间设施。

    10.宿舍管理实行评比制,按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结束评选学期文明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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