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杨郢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26 来源:杨郢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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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杨郢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杨郢乡党政办联系(地址:杨郢乡综合文化站一楼,电话:0550-5765034,邮编:2392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杨郢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原则,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依托来安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面向社会公开信息173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发布政府信息59条;乡镇本级栏目发布政府信息114条;乡镇本级栏目中公开决策公开类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5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执行和结果类12条、回应关切类3条、监督保障类2条、其他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杨郢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电话、信函、政务服务窗口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全乡共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0件。予以公开(部分公开)0件。本年度接收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杨郢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规范化标准化”专区,先后规范发布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规范化标准化信息59条。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及具体业务经办人,确定各栏目信息管理负责人24人,网站平台信息管理员1人。建立党政办统筹,各办站所协助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杨郢乡先后开展隐私排查3次,累计整改信息2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并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平台,利用微信、QQ等网络媒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对乡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升级改造,在乡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台、政务公开触屏电脑等硬件方便广大群众前来咨询最新政策文件,我乡积极利用乡村公示栏,及时公开更新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杨郢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内容。

    2.社会评议方面。主动接受县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整改。主动听取社会评议,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度,杨郢乡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杨郢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各个栏目进行相关数据的梳理并公开,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完整。由于部分信息负责人岗位调整,新调整的信息负责人员对本部门业务还不够熟悉,难以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公开政务信息,导致政务公开内容略显简略,缺乏详细的数据和解释。

    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时效性,部分部门负责公开栏目较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休假等特殊情况下,难以及时提供相关公开信息,导致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公众无法获取部分最新的信息。

    三是政务公开信息数量相对不高。2023年,杨郢乡政务公开信息数仅有173条,较比往年的政务公开数量较少,导致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比往年不够丰富,政务公开质量相对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2024年杨郢乡将积极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明确我乡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和教育。杨郢乡将在各种渠道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我乡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和管理。杨郢乡将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来安县杨郢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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