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7:09 来源:来安县三城镇
    【字体:打印

     

     

    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三城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中三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三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电话:0550-5980980,邮编:239232)。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38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政务公开专区等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基础信息发布领域全年共发布信息283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区全年共发布信息102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政策解读共8件,通过报纸刊物、网站等发布信息1476条,热线回应百姓问题建议285条。对各类政府信息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展现于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专题栏目,增加政府信息传播直观性、广泛性、可达性。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落实发布及时性、回应积极,力求及时满足群众需求增加群众满意度、放心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安县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持续推动工作研究总结、改进,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电话、信函、政务服务窗口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2023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遵循公开原则和要求拟公开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严格审查,抓实撰写收集,抓细审核发布、抓牢更新及时,确保公开规范有序。常态化推进公开信息审查整改,对存在文字、语义错误等情况,做到及时修正、应改尽改,确保信息公开有精度、有厚度、有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实时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湿地水乡 幸福三城”发展定位,创新打造三城镇政务公开专区,具备政府信息查询、政策解读咨询、依申请公开、意见反馈、休息查阅等功能,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促进政务服务更进一步。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积极完成各项公开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公开各栏目信息内容,根据来安县政务公开办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明确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范围和相关要求,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2.社会评议方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反馈问题做到及时整改落实、及时自查自纠、及时反思总结。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依法问责、依法追责相关要求。2023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门公开认识不足。少数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公开责任意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情况,公开信息收集效率较低,反馈不及时。

    2.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为文字解读比较枯燥,解读质量较低,缺少图文、视频、动画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

    3.群众覆盖范围较窄。部分群众对公开信息知晓率和关注度较低,了解信息渠道、途径较为单一,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强化责任意识。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思想自觉,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政府信息及时、有效、规范公开上弦绷责。

    2.优化公开形式。督促信息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会、业务会、交流会等活动,加强信息员能力培训,以高标准、高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努力丰富政策解读等信息栏目公开形式,扩大群众覆盖面。

    3.深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必要性、重要性、便捷性,提高广大群众了解、关注、监督政务公开认识,对群众关心挂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等内容落实及时公开宣传,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4日    


    三城镇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