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独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05 来源:来安县独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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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独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独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独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独山镇党政办,电话:0550-5852600,邮编:239223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独山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368条,其中发布包括政策文件2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信息统计15条、权力运行结果24条、财政资金清单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47条等,更新和发布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一百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严格办理程序。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接纳各方式申请,做到各渠道公开,规范化管理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

    2.及时主动办理。2023年,我镇未收到需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工作的具体开展,各分管领导负业务具体责任。二是各村、站所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合力,改变之前发现问题再整改、产生漏洞再补救的被动局面。四是加强和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办的学习和交流,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拓宽公开平台。一是设置政务服务一体机,并安排专人负责讲解使用,二是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群众“有人可找、有人可问”;三是明确政务公开热线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和解答公开业务的相关问题;四是进行民意问卷调查,不闭门造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实现公开透明。

    2、完善村务公开工作。一是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将村务公开纳入村委会常态化会议议程,将村务公开作为村级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以村公开栏为主阵地,及时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结果、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村级财务支出明细等,并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3、加强宣传,建设良好生态。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海报、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独山镇政务公开信息和制度的宣传,营造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生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要求各职能部门按时按量公开,同时做好信息把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并认真做好筛选、登记、分析和评估工作,对处理舆情工作不及时不主动的情况严肃处理。

    2.社会评议方面。一是及时公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二是通过为民服务大厅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建立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交流;三是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独山镇持续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2023年度,独山镇全年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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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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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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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各部门公开业务不熟练。对业务经办人教育培训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导致业务不熟练,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导致相关制度和程序落实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

    2.各部门协调性纪律性不足。一些部门的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相对滞后。

    3.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够深、不够实,对与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政务信息解读不够全面具体,政策性文件公开力度不够,在增强基层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和提高政务公开效率方面还存在缺失。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独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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