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滁州市人民 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滁政秘〔2023〕49 号) 和《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来政〔2023〕14号) 精神,结合汊河镇实际,现就全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主要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县情县力调查,能全面摸清我镇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来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可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 年年度资料。2023 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开展综合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 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 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 高、工作量和实施难度加大。各村委会、镇直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的原则,扎实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由镇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汊河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二) 强化协同联动。建立联合工作会商机制并共同研究制 定具体措施。其中,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普查所需的镇级经费;统计站、宣传办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民政科、市监所等单 位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社会团体、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等相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共同参与单位清查和数据评估等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和相关地图资料;综治办协调乡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市监所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 强化任务落实。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同时把此次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解决好经费、人员、设备等保障,做好本镇、本行业和本系统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选优配强队伍,确保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五、普查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充分考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据质量。各村委会、镇直单位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坚持依法普查,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镇统计站和纪检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子以通报曝光。
(二)提高工作效能。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 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 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三) 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汊河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汊河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23日
附件
汊河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组 长:王建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嵇海月 副镇长
成 员:贾乾威 党委副书记
陈正权 人大主席
樊承斌 党委副书记
秦 冲 党委副书记
毛宝涔 党委政法委员
杨 进 党委纪委书记
邓凌芳 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孙 骏 宣委宣传委员
闻秀敏 党委组织委员
吴 俊 人大副主席
陈建军 副镇长
武旭东 副镇长
闵少驰 副镇长
王宗超 党政综合办主任
张康叶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办主任
潘 璐 财政所所长
孙素亚 民政科科长
张 笑 党群办主任
曾庆虎 平安建设办主任
蔡 俊 司法所所长
杨 铭 物业办主任
张焕春 武装部副部长
王子善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纪委委员
王春艳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周忠琴 卫健办主任
陆丽丽 农业农村办主任
吕 娜 宣传办主任
罗序杰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夏 楠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嵇海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肖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