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28 来源:来安县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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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安大道城市生活e站新安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561155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新安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    2023年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以来,新安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248条,涵盖政策文件、财政资金、政府会议、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户籍管理等相关内容。我镇紧密结合实际,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开展,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财政信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新安镇共收到1条要求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为“来安县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来价费〔2011〕51号)”,通过检索查询,我镇已及时向申请人答复,申请人满意答复结果。全年未有对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方面,新安镇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前的规范管理工作,同时注重对公开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保护。另一方面,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统一政策文本发布格式,对政策文件原文、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内容进行规范,同时按照WORD和PDF格式提供网络下载功能,确保公开信息高质高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 新安镇加强对政府网站网络账号、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更新要求,及时增补更新栏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新安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相应政务查阅设备,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有效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认真学习《来安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明确了解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范围和相关要求,并分解工作任务。
      2.社会评议方面。新安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公开网站上公布监督渠道,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所提供的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2.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3.政务公开形式和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少图表、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的解读,公开形式便民性多样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并及时公开。重点抓好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主动加大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注的大事、实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熟练程度,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此外,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中的薄弱事项和关键环节,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解决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重点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坚持以提高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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