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拨付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公共停车位充电桩工程)建设费用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3-06-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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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关于启动工商巷片区雨污分流及路面以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核意见》上的批示要求,我镇于3月份启动工商巷片区改造工程项目,使用的项目名称为“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公共停车位充电桩工程)”,并纳入来安县2023年城市更新重大实施项目,由县政府督查室每月督查通报项目进度。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安徽邦龙建业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位于半塔镇)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中标价2681.326262万元,于202343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930日竣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每月按项目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截止目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格1161.815742万元,应支付建设费用580.907871万元。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现恳请拨付上述款项。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

    2.施工合同复印件

    3.相关请款资料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36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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