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5:49 来源:来安县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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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新安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大楼(城市生活e站),电话0550-5611510,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安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471条(其中“两化”专题专栏公开信息135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1篇,政策文件4篇,通过其他渠道和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制度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2.2021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先后建立“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2.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及时发布到网上,确保公开信息高质高量。三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为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线下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点,具体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群众可在此处浏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办法措施,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业务人员、有办公经费,确保了此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通过社会评议查找本镇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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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大部分的信息发布虽较去年时效性有所提高,但是仍有少数信息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情况。部分信息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仅确保公开数量,更要稳步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及时公布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让更多群众参与其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CpYI8mIW4fiALgPtAAJ-ABv77Ko6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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