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15 来源: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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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8楼西侧,电话:0550-5619082,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其中部门文件5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信息2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1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11条,应急管理信息2条,精准脱贫信息2条,公开制度信息5条,主动回应栏目稿件3条,公开制度栏目稿件5条,专项工作栏目稿件26条,工作推进栏目稿件2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答复模板,做好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本年度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我局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各科室,做到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有人管,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内部考核制度中。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修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做好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印发《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各股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印发《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2022年度,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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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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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虽然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对标先进单位的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意识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性。及时公开相关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县退役军人相关信息。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知晓率,让群众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三是进一步提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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