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5:08 来源: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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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8楼西侧,电话0550-5619082,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条,主动回应栏目稿件39条,公开制度栏目稿件5条,专项工作栏目稿件35条,工作推进栏目稿件49条等。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公布《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权责清单目录》,集中展示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跟踪等环节操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信息申请需求。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方式均为网络申请,依法及时回复2件,按时回复率100%。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我局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各科室,做到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有人管,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内部考核制度中。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修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等栏目;二是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在局办公室设置信息查阅点,供服务对象查阅信息,实现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发行。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时整改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错误包括错别字等问题,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通报制度,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不履行公开义务的追究责任,积极开展面向公众、企业的意见征集座谈会,推动社会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不够,公开内容和涉及范围还要加大;

    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改进,对拥军优属的相关政策措施公开不够及时;

    三是主动公开的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

       (改进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更新,规范工作流程。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对新出台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常态开展政策“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知晓率。让群众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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