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来安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来安县投资促进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12楼来安县投资促进局,电话:0550-5631995,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来安县投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县投促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全面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2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数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发布数3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数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发布数10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数10条,机构领导栏目发布数11条,机构设置栏目发布数4条,财政资金栏目发布数6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数4条,精准脱贫栏目发布数6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发布数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发布数1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发布数12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发布数1条,招标采购栏目发布数1条,新闻发布栏目发布数3条,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数8条,回应关切栏目发布数3条,监督保障栏目发布数8条,公开年报栏目发布数1条,依申请公开目录栏目发布数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县投促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二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我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进行整合并使用统一管理后台,整合后的信息公开统一使用政府门户网站一级域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与信息公开目录对应栏目进行整合。利用会议、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局按要求完成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业务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是加强社会评议监督。把监督评议、社会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通过社会评议查找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监督。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管理,对每季度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
加强新《条例》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的要求,对公开类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定期更新“专项工作”、“工作推进”等板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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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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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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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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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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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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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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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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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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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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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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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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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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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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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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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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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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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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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有时忙于其他工作,对网页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对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时效性不强;三是对网页内的项目理解掌握不够,添加内容层次不清。
改进情况: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月度排查内容不更新、服务不实用、互动回应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对所发布信息坚决做到反复校对,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针对内容添加层次不清的问题,狠抓业务人员培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增加业务培训次数。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有效地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安县投资促进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