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02-0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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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滁办字〔2019〕11号)和《中共来安县委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来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关于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推进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经济、社会等公共数据归集,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

    (四)统筹指导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县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专网)、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县级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

    (五)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七)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接市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建设相关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  长  王瑞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春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业勇

    (九)办公地址:来安县新丰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十)联系方式:5633518

    (十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十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 数据资源股 政务服务股 大数据中心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双拥、扶贫、文明创建、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预决算、绩效目标、财务、资产管理及党群等工作。

    数据资源股:采用、推广、落实数据资源的国家、省、市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起草数据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负责牵头编制本地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协调推进基础信息库和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承担县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审核项目年度运维经费。组织拟订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建设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落实承接市“数字江淮”建设相关工作。

     政务服务股: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审批服务环节、压缩审批服务时限。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指导协调经县政府同意由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对外可继续使用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名称。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工作国家、地方标准规范,起草政务服务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承担涉及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工作,对窗口服务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大数据中心:

    1.参与全县“互联网+”行动计划、数据资源发展、信息化建设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和推进实施工作。

    2.参与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的建设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工作。

    3.参与县政府或有关部门授权的全县性重大信息化应用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县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审查、评估、验收工作。

    4.负责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开放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全县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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