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来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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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县政府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乡镇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来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来安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来安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来安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来安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部门要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完整公布本乡镇、本部门各类清单2023年版具体内容,同时,强化线下主动公开,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

    二、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落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执行各类清单2023年版,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严格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权责清单制度执行的监督作用。

    、各乡镇、部门要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新领域、赋予新功能,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应用场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清单公布后,《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来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来政〔202265号)即行废止。

     

    附件:1.来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来安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

    3.来安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4.来安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5.来安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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