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4:34 来源:来安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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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信访局,电话:0550-5612321,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安县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来安县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条,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1场次。发布部门预算1件次、部门决算1件次,“三公”经费1件次,由于信访工作涉密性质,我局对部分情况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将坚持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确保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答复申请人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强化政府信息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各类工作会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与,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局机关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在用好传统媒体传播平台的同时,多措并举提升新媒体平台影响力,时刻关注群众所关心事件,收到网民微信公众平台留言5条,均已回复办结

    (五)监督保障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加强业务监督根据局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县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2人。二是加强社会评议监督设立投诉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等渠道, 强化社会评议监督机制,共收集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绩效考核监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整改任务调度会,对每季度第三方检测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至各相关科室,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与县政府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各部门主动报送公开信息不全面,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深入,认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要素与满足公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还不够活跃,相关栏目内容单一,还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来安县信访局将全面部署重点相关事项,及时推进工作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认识程度,积极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等政策文件及其工作要求,不断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要求。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工作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督促各部门撰写信息并及时公开,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信访信息公开的需求。

    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标准、丰富形式、提升质量,密切联系群众,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来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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