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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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全县统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严格执法、优化环境,服务大局的指导,紧紧抓住统计法制和执法工作不放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了统计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依法统计、应统尽统的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将2023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和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为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行政监督检查权,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统计法治工作科学有效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治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全县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执法工作。

    (二)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认真履行统计职责,严守统计工作“四条红线”,依法统计意识不断增强,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三)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来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抓好落实。2023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3次,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截至目前12个乡镇专题学习达2次,26家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有关单位专题学习达2次。

    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利用例会、单位重要会议等机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系统学习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关于统计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学法,机关干部执法意识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从社会公众着手,依托县司法局等法律宣传单位,创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每年统计开放日、12.4”普法宣传日等涉法节日,我局利用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方式开展系列活动,向广大干群宣传法律法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八五”普法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组织普法讲员发放宣传资料等数一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余人次。三是建立健全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将统计法纳入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2023年,县统计局进党校普法宣传达3次。四是扎实推进统计法进企业工作。我局围绕具体业务工作实际,以“四上”报表单位为重点结合各专业开展数据定期核查工作,深入走访多家企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与贸易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等专业的年报会上开展专门的统计法务培训,提升“四上”企业及其他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2023年以来开展培训会议20场以上,参会人员达2000人次。

    )重点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滁州市统计局和市法制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权下放的接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有关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管理制度,确保有关文件合法有效施行,推进和完善行政快法案存评查制度,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

    )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将统计执法检查纳入常态性工作,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以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从业资格、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为重点,按季度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现场执法检查统计调查单位38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起。有效地惩戒了统计弄虚造假行为,对我县的依法统计工作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 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我局把基层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做为提高统计能力加强法制建设的“内功”来修炼。强化统计服务、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严格内部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打造“廉洁、务实、创新、高效”的统计工作团队。

    二、2024年统计法治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4” 宪法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督促各乡镇、两区紧抓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继续开展统计巡查工作。以规范乡镇、部门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统计数据、统计管理、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统计服务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围绕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统计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设统计法治课堂,组织单位干部学法。二是坚持学习法律知识,条件符合的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充实县局的执法检查队伍,使执法人员更加知识化、专业化。

    ()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普法意识。要充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普法意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

    ()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紧密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媒体,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同时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多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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