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31 10:05 来源: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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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生态环境分局分栏(http://www.laian.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南一百米县政务服务大楼16楼,电话:0550-561293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促进了县政府及县直部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将2019年度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2019年度,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85条,其中,涉及绿色发展改革任务落实信息1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信息205条,法律、法规类信息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2条,其中处罚案件信息48条,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3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度,县生态环境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以及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舆情回应、“两微一端”管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要求,结合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全县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2次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现场办公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县直部门政务公开目录现场开展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2019年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调整,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每个科室、部门及二级机构明确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每件公开事项分解到部门、科室,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 加强督察问效,2019年继续完善考核细则,将年度环境信息公开考核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进行整合、细化,采取“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整改”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新《条例》宣传工作,设立“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栏目,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贯彻落实新《条例》”学习培训工作会议,在单位宣传栏张贴纸质版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18

    行政强制

    2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01.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四是政务公开的人员队伍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要求,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对照市生态环境局最新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要求,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发展、污染综合防治、生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

    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工作,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办件及时妥善办理。

    政务公开有利于实现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能够使领导干部干事清明,营造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2020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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