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地铁门扇、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及电池液冷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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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容环评.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轨道地铁门扇、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及电池液冷系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轨道地铁门扇、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及电池液冷系统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二片区呇湖大道以东,潘王路以南

    建设单位:

    安徽启容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嘉蓝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第二片区呇湖大道以东,潘王路以南,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新能源液冷系统、轨道地铁门扇。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341122-04-03-304510。

     

    1、项目运营期下料、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CNC油雾废气排放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排放限值,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滁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号)的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食堂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气浮+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汊河第二处理厂深度处理(汊河第二污水处理厂未正式投入运营前,项目不得投产)。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焊丝、废动植物油,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其中废动植物油定期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其余一般固废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包装桶、槽渣、废乳化液、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如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2350704

    传真:

    0550-5612936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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