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4:43 来源: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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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电话:0550-561293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公开内容,全年公开公示信息共505条,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解读以及行政执法等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制度规范。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政务信息编辑工作,所公布信息内容均能保证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2.2021年度,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一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按照《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同时,我局将生态环境局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梳理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2.对公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隐私排查、错别字勘查,提高信息质量,严把信息审核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重点梳理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同时,我局重视线下公开,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和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调整并明确分管领导。

    2.社会评议方面。我局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罚和强制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我局明确责任股室分工,并安排专人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传,并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公开质量,提高重视程度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政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开展当中也存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创新。在部分栏目的更新当中缺乏亮点,如在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当中可以采取公众更容易理解的图文模式进行回应;

    二是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经验,缺乏主动创新精神,程序化的开展工作,协调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政务公开数量不足。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较多,但是在部分栏目缺乏相关信息不能够及时上传。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及时的解读和公开,让广大公众能够第一时间知晓和了解,对行政许可和执法相关情况及时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加强对公众的回应,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三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同时向公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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