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9 来源: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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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生态环境分局分栏(http://www.laian.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南一百米县政务服务大楼16楼,电话:0550-5612936,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扎实开展紧密结合全省新一轮政务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389条,其中,涉及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解读及行政执法类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以及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舆情回应、“两微一端”管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要求,结合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全县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根据省生态环境听《关于做好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环办秘202031号文件要求,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制定《来安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内容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2020年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调整,根据县政府、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局将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对重点工作予以分解,明确公开的责任股室,量化目标,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制定《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兼顾地域差异的原则组织不定期检查,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257.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发布数量不多;二是在信息载体建设上创新不够;三是一些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建立主动回应关切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确保有关内容及时更新;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确保有关重大政策适时充分解读;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梳理公众舆情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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