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26 来源: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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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电话:0550-5617228,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经统计,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630余条。其中“来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发布政府信息390余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政策解读)14件、其他文件2件,各类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4条,新冠疫情防控类信息40条;主动回应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1.严格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严格遵守《来安县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等台账,规范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2.受理情况分析。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领导分头抓的领导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正规化运行。

    2.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审”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审核工作。并要求各股室定期提供涉及公开内容推进情况。定期组织排查失效政府信息、涉及敏感字词、隐私政府信息以及发布不规范政府信息。

    3.加强规范性政策文件清理。2022年度,县卫健委无新增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数4件,保留规范性政策文件3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委新设“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一级目录,增设“医疗服务”“科普教育”“监督保障”二级目录,集中展示我县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平台的作用,为医疗机构提供信息公开平台。2022年共发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科普教育、监督保障等信息66条。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对照《来安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逐项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修正。对照测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2.社会评议方面。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建立责任追究结果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部分栏目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2.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基本以文字信息公开为主,未通过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此,我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的时效性,进一步全面、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落实省、市卫健委及县政府公开办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行政许可、处罚、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其他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运用视频、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创新公开载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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