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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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4年粮油规模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80万元,经研究制定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来安县财政局

    2024314

    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4年粮油规模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80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支持粮油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80万元,以2024种植水稻为依据,重点支持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实施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的家庭农场3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5以上,使粮油产业单产同比增长率达到5%以上水稻单产不低于600公斤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采用“先干后补”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择优补助的方式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经营主体种植水稻成方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上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根据下达的资金额度以及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

    实施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设置一类补助名额5个,评审得分不低于90分,每个主体补助资金6万元;二类补助名额10个,评审得分不低于80分,每个主体补助资金4万元;三类补助名额待定,评审得分不低于70分,补助资金标准按结余资金和符合补助条件的户数测算。

    四、关键技术

    重点内容包括优选良种、集中育秧、机械插秧侧深施肥、一喷多促、发展再生稻生产6项关键单产提升技术措施。

    1.优选良种。根据茬口季节特点,选择生育期适宜及符合机插特点(短秧龄、低位分蘖力强)高产、优质、多抗水稻品种。播种前一天采用药剂浸种或包衣,可有效预防水稻苗期病害,如立枯病、恶苗病、细菌性条斑病等,同时种衣剂拌种包衣还可以促进塑盘育秧盘根,利于机插。

    2.集中育秧。实施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可以成倍地提高作业效率,是集约化培育壮秧的有效途径。用精量播种机,一性完成铺土、洒水、播种、盖土四道工序;注意做好肥水、控温、增光、通风、防病等苗床期管理。

    3.机械插秧。以保证水稻安全抽穗扬花为前提,科学控制好播栽期下限和机插秧龄,同时视前茬让茬时间、品种类型和适宜秧龄确定播种时间。提高栽插质量,降低漏插率,提高均匀度,力求穴苗数匀(杂交稻23),栽插浅,靠行准确,田间空插率少。

    4.侧深施肥。水稻侧深施肥通过在插秧机上加装侧深施肥装置,在机插秧的同时,把肥料均匀、定量地施入秧苗根侧35cm、深度46cm的位置,并覆盖于泥浆中,避免肥料漂移,促进秧苗根系对养分的吸收。水稻侧深施肥充分发挥农机农艺融合优势,插秧施肥同步进行,能够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在缩短缓苗期、促进根系生长、增加水稻产量的同时,减少施肥次数和肥料用量,降低人工投入和养分损失,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5.一喷多促。在穗期开展“一喷多促”,将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调节剂等混合喷施,起到防控病虫、促穗稳长、促籽粒灌浆、促单产提高等多重功效,构建健壮群体,为实现丰产丰收打好基础。

    6.发展再生稻生产。省市要求积极发展再生稻生产,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种粮增产增收,推进周年精准肥水管理,落实提苗催芽肥、适宜留茬高度等关键措施,规范收割,降低头季机收碾压损失率。打造稻-稻两季超“吨粮”攻关展示田,创建高产典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着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水平。

    五、工作程序

    按照主体申报、项目立项、过程记录、核实测产、验收评审、资金发放的程序实施。

    1.主体申报。各乡镇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按时自愿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承担任务,申报时间截止日期2024415日。

    2.项目立项对自愿申报的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要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承担任务规模种植主体,填报申报文本,明确水稻品种、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20244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立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在县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项目实施主体

    3.过程记录。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按要求建立一主体一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根据作物生长农时确保重点技术落实到位。

    4.核实测产。水稻收获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测产,通过种植主体申报产量和业务主管部门测产情况,确定产量。

    5.验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成立项目验收组,通过查阅主体生产档案和不定期现场检查,结合申报、实产等情况进行打分综合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次序确定补助对象补助等次及补助金额

    6.资金发放在完成评审工作程序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及补助金额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是党中央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粮油规模化种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要广泛宣传发动,真正把粮油规模种植政策向广大农民讲清楚,充分调动规模种植主体的积极性。

    2.搞好技术指导做好服务保障。乡镇承担任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根据农时季节、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物资服务,通过开展技术承包,确保关键增产配套技术落实到位。

    3.强化项目检查严格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挪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文本

    2.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验收文本

    3.项目评审得分表

     

     


    附件1

    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行动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名称  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申报部门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申报日期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1.项目名称

     

    2.申报主体

     

    3.

     

    4.

     


    5.

    乡镇农技站审核意见

     

     

     

     

     

    负责人:

     

    日期:

    6.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

     

    日期:

     

     

     

     


    附件2

    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行动项目验收文本

     

     

     

     

     

    项目名称  来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申报部门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申报日期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1.

     

    2.

     

    3.

    示范

    带动

    作用

     

    销售  收入、利润

     

    4.

    项目单位责任

    实施主体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实施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施主体负责人对文本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附件3

    项目评审得分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一、单产水平:600公斤得10分;每增加5公斤加1分,最高30分。

    30

     

    二、种植规模:200亩得5分,每增加100亩加1分,最高10分。

    10

     

    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

     

     

    1.优选良种技术到位率50%3分,增加25%1分。

    5

     

    2.集中育秧应用面积100亩得3分,增加100亩加1分。

    5

     

    3.机械插秧:应用面积100亩得3分,增加100亩加1分。

    5

     

    4.侧深施肥:应用面积100亩得3分,增加100亩加1分。

    5

     

    5.一喷多促:技术到位率50%3分,增加25%1分。

    5

     

    6.发展再生稻:发展面积达50亩以上

    5

     

    四、其他项

     

     

    1是否省市县示范经营主体

    5

     

    22023年以来承担省市县试验示范项目

    5

     

    32023年以来获得省市县表彰

    5

     

    42023年以来承担扩种油菜项目

    5

     

    52023年以来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5

     

    62023年以来是否科技示范户

    5

     

    7、申报材料完整规范

    5

     

    8、专家组综合评分

    5

     

    五、加分项

     

     

    12023年以来接待省市县领导调研

    5

     

    22023年以来在媒体宣传报道

    5

     

    六、扣分项

     

     

    1.2023年以来是否存在撂荒地

    -2

     

    2.2023年以来是否存在非粮化

    -2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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