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2024年春节和春运期间来安县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0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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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2024年春节和春运期间出租客运市场秩序,遏制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乘客合法权益,特通告如下:

    一、出租汽车运营期间应遵守运价规定,严禁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二、做到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安全驾驶,严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严禁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保持良好车辆的车容车貌,切实提高群众出行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广大乘客在出行乘坐出租车时,要选择合法合规的出租汽车,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安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大春运春节期间出租汽车监管力度,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将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将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对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经营违法行为情况、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对于出租汽车上述违法经营和非法营运行为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550—2351228

    附: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完善来安县迅游出租车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有关规定的通知(来发改价费〔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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