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1 15:08 来源:来安县财政局
    【字体: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县政务中心指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

    (一)基本情况

    00001. 推动财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厅领导直接抓,局人秘股具体抓,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2. 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2016年,报送人大审查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政府预算全口径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在政府预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实现两个“首次”的突破,即:首次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首次按项目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继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说明收支预算安排、增减变化等情况,决算“三公”经费注释说明首次公开出国团组、人次及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批次、人次,并对有关名词进行解释,方便公众读懂预决算。三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的原则,根据归口管理要求,主动上门会商县直部门,指导部门做好规范公开工作,实行统一公开模板、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网络,确保公开工作同步推进、联动落实。不断健全反馈机制,积极关注社会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明确信息公开范围。除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所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都在媒体予以公告。

    3. 着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财政重要政策措施,及时上载发布有关解读材料,便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执行和监督。

    4. 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目录设置,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开展,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每一项拟公开信息,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开;拟公开信息由分管负责人审查后发布;同时规定对外发布信息由专人登记台账,严格明确发布责任,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三是健全源头管理机制。修改完善一系列制度办法,如《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办法》《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对公开内容与属性界定、公开方式与公开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5. 强化载体管理提高质量。不断加大建设财政官网力度,积极拓展信息量,提高知晓度,增强影响力,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一是着力办好财政网站。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第一宣传阵地作用,准确公开财政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快动态,及时回应热点舆情、焦点新闻和难点问题,较好发挥了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升级完善财政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加强栏目内容更新维护,适时对外发布财政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使用、财政项目管理等信息。三是规范权力公开及运行。建立并运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布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确实3类5项财政权力事项,同时明确权力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实现阳光晒权。

    (二)存在问题

    在牵头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中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格式不够统一。二是公开口径难以把握。三是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四是采购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打算

    2017年,县财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抓好财政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信息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在此基础上,将县本级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预算细化到款级科目,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科学涉及预决算公开数据表,切实增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和直观性,让社会公众看得更容易更明白。二是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对财税政策、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以及各部门和单位涉及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收支安排、执行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关注社会舆情热点,研究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支出等重点给予公开,加大财政民生政策和专项资金公开力度。三是健全预决算公开管理机制。建立“统一部署,整体联动”的预决算公开推进机制,加强对预算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谁主体、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压实公开主体责任,增强公开主动性和责任性。健全“准备-审查-公开-回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有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来安县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658条。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本机关未受理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财政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