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08 00:00 来源:来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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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一、主动公开

    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已全部设立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受理条件、各项相关制度规定等公开版面,局机关和社区矫正中心先后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开了各类政策、精神和重要事项等内容300余条次。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共公布事项30余条,更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公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将我局决策、发展规划、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大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了政务依申请事项公开工作,2017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策解读

    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了政策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认真落实省县相关要求,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

    四、平台建设

    1、持续深化了政务公开栏建设。在局机关走廊设立了大型廉政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于显著位置对工作职能予以公示公开。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公示公开了可公开部分的重点领域信息。

    2、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五、制度建设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制定出台了《长垣县司法局工作规则》,明确了机关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六、机构建设

    重新调整了长垣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史万铭任组长,副局长李德兵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副局长李德兵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认真抓好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七、会议培训

    积极参加了培训工作。我局积极组织精兵强将参加全县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培训会,专业技术人员还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实机操作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八、经费保障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开,积极稳妥地公开了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信息(涉密除外)。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及时对“三公”经费决算、公务用车购置数、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项目进行了公开。

    九、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警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干警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更谈不上整改。

    2、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有些科室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干警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十、下歩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重视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认真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健全完善有关检查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

     来安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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