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54 来源:来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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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来安县司法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查询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16楼东,电话:0550-5612395,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来安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与司法局实际工作相结合,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类信息12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0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类信息10条,财政资金类9条,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类共11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57条,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工作推进等监督保障类信息52条,其他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度,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司法局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由专人定时定期登录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信息等相关工作,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我局业务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对各项制度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发布发布,促进工作落实。

    (四)公开平台建设

    司法局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公开建设渠道,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栏目。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健全并公布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如:来安县公职律师暂行办法等,安排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栏目进行及时更新,适时公布部门工作和工作推进情况,分管领导统筹部署,推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社会评议方面。县司法局认真谋划布局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设计,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度,无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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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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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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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无法提供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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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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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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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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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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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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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部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对信息把关不严,传送给信息员时未经过初步处理,造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量过大。信息员配置不足且经验不足,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2、部门协调配合有待提高。因政务公开标准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实效等要求较高,单单靠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公开的方式已经无法匹配现在的工作强度,政务公开工作与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协调配合须更加紧密。但存在相关股室因工作繁重,有时部门信息汇总不及时,或对接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影响了信息公开连续性的问题。

    3、政务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司法局公开信息较多,但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目前公开内容相对单一化,表面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司法局强化责任落实,分解细化工作。及时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股室,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加强经验交流与业务学习主动加强与政务公开办的沟通交流,及时将最新工作重点和要求传达到各责任股室和相关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向政务公开办报送信息稿件。

    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股室发布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股室负责人初审把关、局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最终审核的流程进行,严把信息审核关。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压实股室主体责任,在出台重大政策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可以以图表图解等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0日  

    来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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