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4-02 00:00 来源:来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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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由县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来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5612172,邮箱:lamz2009@126.com
        一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要求,本局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来安政府门户网站、来安民政信息网等媒体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公布财政性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一是对县儿童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及时公布进展情况;二是对我局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全程公开,每个业务股室都印发一份办事指南给办事群众,同时在来安政府门户网站、来安民政信息网等地方给予公开。对行政审批的结果,如社会组织类的审批情况等应公开的内容我局都及时在来安民政网、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将灾后重建内容在县电视台公开。
        (三)重点公共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局对重大决策及时在政务公开栏、来安民政信息网等地方进行公开,同时,对灾后重建等政策解读进行编印宣传册、来安电视台等进行公开。
        (四)重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在来安民政信息网、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同时编印惠民政策手册发放到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县138个村(居)民委员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在来安政府门户网站、来安民政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发布,同时,编印来安民政工作简报、撰写大量信息在相关媒体发布等。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同时,制定《来安县民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来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严格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初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0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社会事务、基层政权、相关政策法规等,做到了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27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9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3条。
        (三)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形式有:来安政府门户网站、来安民政网、政务公开栏、来安电视台、省市民政网站、《来安民政》、宣传手册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0年度无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0年度无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也无对信息公开进行任何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县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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