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00:00 来源:来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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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安县建阳中路199号;邮编:239200;联系电话:0550-5612172;传真:0550-5635970;电子邮箱:lamz2009@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民政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部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大事来抓。局党组把此项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全年工作目标,还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把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加强检查考核力度。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定期讲评和每月通报,推动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扩展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搭建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平台。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咨询留言、网上信访、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建设,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民政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抓好重大突发自然灾害、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通过互联网图文直播等方式,推进年度民政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推进网上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备案等工作,并对社会组织申请设立、年检结果、处罚决定等予以公示。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网站建设,推进民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工作成果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二、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一)继续发挥民政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领导活动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0条、部门“三公”经费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7条、其它类信息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度无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6年度无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也无对信息公开进行任何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政务微博、短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3、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4、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民政局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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