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3 来源:来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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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民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东电话0550-5612172,邮编239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安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立足民政领域工作实际,围绕公众关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民互动服务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救助领域166条、养老服务领域94条)260条,决策8条,政策解读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2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46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自然人申请,因本机关不掌握或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等原因无法提供,均依法告知申请人答复理由,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回复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或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提升政务信息质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公开建设方面

    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加强日常内容审核和保密检查,做好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综合管理水平,全方位展示来安民政工作,传递好来安民政声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安排专人从事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为什么公开”“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主动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2.社会评议方面。严格执行《来安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积极回应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依据“谁发布谁负责,谁出错谁整改”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局办公室对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政务公开部门问题排查表,第一时间分解任务到股室,逐条落实整改,举一反三进行问题改进。2023年度,县民政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县级)

    本年废止件数

    (县级)

    现行有效件数

    (县级)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县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

    1.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部分股室忙于业务工作,未能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意识的意识不强。

    2. 政策解读的生动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但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多以单一的文字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增强相关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效率,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开解读,资金类发放情况的及时公示,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解疑释惑。

    二是积极探索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政策解读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图文并茂、音视频融合等多种形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解读,将政策更加通俗易懂地呈现到社会群众面前,打造更多便于公开、易于接受、形神兼备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内容表现力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安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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