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5:41 来源:来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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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来安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安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高创中心八楼,电话:0550-5612172,邮编:239200)。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来安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1、强化决策公开。一是推动重点领域决策公开。出台发布《来安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来安县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8个。二是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公开。按月公开全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补贴、社会组织管理、婚姻殡葬等领域服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2、强化执行公开。一是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全年对涉及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内容执行公开9件,公开行政处罚2件。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取全县4家社会组织开展了检查,均未发现问题,检查情况已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3、强化政策解读。一是实行政策解读目录化管理。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时效性,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议、同步发布,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个。二是强化新闻发布会功能。运用新闻发布会解读热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文件内容,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信息2场次。

    (二)     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一是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的各类请示、报告件;二是拨付的各类民政专项资金;三是内部管理规范类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化管理。按照“全面梳理、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梳理更新《民政局2020年依申请公开目录》,确定民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14项。

    2、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权利救济途径等5方面内容,确保公开相关信息准确。

    3、及时更新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对民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将原有的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为50项,并完善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职责及民政部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根据每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按时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公布民政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加强业务监督。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分工。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印发《来安县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信息公开。

    2、加强社会评议监督。制订了《来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3、加强绩效考核监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订《来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4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

    -9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6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强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部分股室和下属单位主动公开的数量少、范围窄、程度浅,没有把公开的理念和意识,具化为本部门公开的标准和清单,导致在实际公开中随意性、盲目性并存

    2政务公开能力有待提升。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以来,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学的不深、学的不透,“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不足。

    3政务公开标准有待完善。主动公开清单虽已编制完成,但部分股室和下属单位自觉落实清单要求的主动性不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主动公开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主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相继出台《来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来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来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2、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社会建设和民政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需要,紧密结合我局2021年政策制订、民生工程、建议提案等工作的办理,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3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程建设,及时纠正各股室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牵引作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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