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教股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1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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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招生和管理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教育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示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负责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及补助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督查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留守儿童教育和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国防、民族团结等教育工作;拟订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管理民办教育机构校(园)长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地址:来安县来阳东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倪健,基教股负责人。联系电话:56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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