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信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9 00:00 来源:来安县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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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我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现公布县经信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强县指挥部办公室,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制定了县经信委多项政务公开制度并已公开.

        3、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委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标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编制了《县经信委信息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了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三是根据我委工作实际,逐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委本年度公开的信息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2、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法律法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信息,没有符合需要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2、不予公开信息备案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任何要求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所公开的信息均为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委无任何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创新的力度不够,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我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措施予以改进,进一步提高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2、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3、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基础上,督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避免出现泄密事件.

        七、其他需要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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