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3-01-09 00:00 来源: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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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于人事变动,我委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等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基本上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机制,完善制度
           我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系列文件,内容涉及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方面,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三、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两名政府信息发布员,主要负责部门信息上传及公开发布等工作,并且确保公布的信息符合《条例》的规定。二是在规定时限内对信息进行编辑录入,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和学习等工作。在委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多次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个科室从讲政治的高度,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依照各自的职责,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委共公开信息480条。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改进方向 
            目前,我委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和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继续加强基础性工作。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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