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更名】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文体路等六条道路命名(更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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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县地名管理,方便群众工作、生产和生活,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有关规定,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文体路等五条道路命名以及长江路起止点变更。现通告如下: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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