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管理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6号)、《来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01号)等文件和省、市工作要求,我县2024年项目库调整工作已按照程序申报、审核完毕。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等部门审核上报2024年入库项目205个,计划投入资金42670.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按程序批复.
投诉监督单位:来安县乡村振兴局 5619107
单位地址及邮箱:来安县政务中心5楼 laxfpb@126.com
监督电话: 5622402、 12317、 5619152
附件:来安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调整后).xls
来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