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切割、打磨粉尘、固化废气、发泡废气、喷漆、晾干、调漆废气、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切割、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固化废气、发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喷漆、晾干、调漆等废气经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
项目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试压废水(两个月外排一次)一同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汊河第二污水处理厂。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焊渣、废发泡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定期外售处置;滤筒除尘收集的塑粉手机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机油、属于危险废弃物须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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