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筑材料及建筑钢结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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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型建筑材料及建筑钢结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新型建筑材料及建筑钢结构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经济开发区纬一东路13号

    建设单位:

    安徽久泰钢结构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嘉蓝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来城片区纬一东路13号,产品为钢结构件。来安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301-341122-04-01-1153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调漆、喷漆、晾干废气以及晾干废气等。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经风机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过滤棉+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丸机工件进出口设密封装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机内部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项目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中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焊渣,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并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如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2350704

    传真:

    0550-5612936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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