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IGBT电源及机器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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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电气IGBT电源及机器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电气IGBT电源及机器人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友谊路南侧,文律路西侧

    建设单位:

    安徽考克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友谊路南侧,文律路西侧,产品为IGBT高频电源、IGBT中频电源、IGBT高频直流电源、IGBT大功率高频直流汽车充电桩、视觉机器人等。来安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341122-04-01-21085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焊接、切割、打磨、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打磨、切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管道合并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设置1间全密闭自动喷粉房,喷粉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设备自带滤筒处理,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废气经固化炉两端集气罩收集,汇同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切割、焊接、打磨、喷粉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固化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热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滁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号)中限值要求,其中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汊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喷淋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焊条、打磨碎屑、不合格品定期外售处理,次品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水喷淋塔沉渣,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如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2350704

    传真:

    0550-5612936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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