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1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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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县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固体废物产生、经营监管能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上半年,本着推进固体废物污染,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贯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加强对固体废物线上处置转运流程监管,对固体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管理进行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化记录台账,做到危废运转源头清、去向明,推进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相关规定,告知并督促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新版危险废物标签标识更换,并要求在7月份完成。

    2.开展固废系统申报登记工作。一是积极指导产废单位以及经营单位积极填报2023年度管理计划,以便开展2023年危废转移。二是根据《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年度申报和推进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产废及经营单位申报2022年年度台账。三是完成新增24家产废企业的固废管理系统账号注册。

    3.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接受工作。今年以来我县有1家废先废物产生单位申请了跨省转移处理,产废公司为:安徽省扬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拟跨省转移产生的汞玻璃废渣,危废代码HW29 (401-001-29)。安徽省扬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与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拟将产生的5吨汞玻璃废渣委托贵州重力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我县安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拟跨省转移产生的油污泥(900-210-08)1500吨的相关材料。根据申请材料,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安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拟将产生的油污泥(900-210-08)1500吨(废物采用罐装包装运输),委托安徽安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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