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来安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3年度本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8-1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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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来安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3年度本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娱乐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自行组织发起

    县文化和旅游局

    全县娱乐场所

    10%

    2023年4月
    —11月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自行组织发起

    县文化和旅游局

    全县网吧

    10%

    2023年4月
    —11月

     

    3

    出版物经营单位(含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检查

    1是否发行违禁出版物;
    2是否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3是否发行非法出版物;
    4能否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是否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

    自行组织发起

    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全县出版
    经营单位

    10%

    2023年4月
    —11月

     

    4

    印刷企业(含复制单位)经营事项检查

    1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2对印刷企业是否承印非法出版物,印刷委托书执行情况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3对复制企业检查是否复制非法出版物和复制委托书执行情况

    自行组织发起

    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全县印刷企业

    10%

    2023年4月
    —11月

     

    5

    电影发行
    放映单位检查

    1 是否依法取得了《电影放映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
    3是否偷瞒票房收入,制造虚假交易;
    4是否放映银幕亮度、画面清晰度以及放映还音特性不符合数字放映技术标准;
    5是否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

    自行组织发起

    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全县电影放映
    经营单位

    20%

    2023年5月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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