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来安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来安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农〔2020〕54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方案的具体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补贴政策的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切实让稻谷生产者得益。
(二)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县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三、主要内容
按《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文件要求,2023年起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安排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
四、实施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村统计、乡镇审核、县级汇总、资金发放”程序进行。
(一)村统计。由村委会负责统计,分组逐户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登记,并分组制作到户面积统计表,审核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村公示。补贴面积登记到户后实行公示制。各村要将登记后的补贴面积统计表张榜公示,拍照留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乡镇审核。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村级登记补贴面积统计表、村级公示、土地面积等进行审核,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申报面积真实有效。各乡镇对补贴面积核实后于7月10日前将稻谷补贴面积统计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汇总。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乡镇报送数据进行汇总,县财政局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将稻谷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充分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流程等工作基础,将稻谷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和各乡镇为成员的县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稻谷生产指导,督促实施稻谷补贴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测算分配和拨付补贴资金;县发改委负责做好稻谷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工作,牵头做好稻谷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做好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稻谷等工作,防止出现“卖粮难”;县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补贴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申报、公示、核实申报面积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释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赢得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稻谷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面积认定是否正确、补贴档案是否齐全等。各乡镇、村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来安县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来安县稻谷补贴面积统计表
3.2023年来安县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1
来安县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永旺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杜康波 县财政局局长
吴悌高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赵 春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史平三 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研究员
孙殿池 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继才 县统计局副局长
韩巍峰 新安镇镇长
朱命令 半塔镇镇长候选人
王建丽 汊河镇镇长
魏永亮 水口镇镇长
李爱龙 大英镇镇长
陈 波 雷官镇镇长
杨永刘 施官镇镇长
张汉奎 舜山镇镇长
张 艳 张山镇党委副书记
鲍生林 独山镇党委书记
袁伟仕 三城镇镇长
章金星 杨郢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史平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稻谷补贴具体工作落实。
附件2 2023年来安县稻谷补贴面积统计表 单位: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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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村组 |
身份证号 |
电话号码 |
“一卡通”(银行)卡号 |
补贴面积(亩) |
农户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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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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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年来安县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 单位: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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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户数 |
补贴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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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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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