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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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来安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来安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来安”行动,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消费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消费结构优化和提档升级,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来安”创建示范街区行动,优化整体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服务水平,助推经济平稳增长,提升广大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一)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经营者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

    (二)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服务业服务水平和标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三)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的优势,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及时受理并处理反馈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四)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经营户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职责,经营行为自律规范,消费维权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纠纷处理率、成功率、消费者满意率显著提高。

    三、创建任务

    在来安县蓝天白云商服综合体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建设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打响“放心消费在来安”的品牌,服务广大消费者,全面提升我县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

    (一)在街区设有完善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的运营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规范示范街区经营行为。一是亮照经营。二是明码标价。三是按照省消保委五统一的要求:“统一称谓、统一标志、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承诺”,并按照质量、安全、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的要求开展“放心消费在来安”创建活动。

    (三)引导参与创建经营企业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工作,建立和解机制、先行赔付机制,并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主动为消费者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当发生争议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调解。

    (五)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建立消费维权站点,健全消费维权体系,提高消费维权效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宣传“放心消费在来安”创建示范街区行动目的、意义和工作成效,提升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在来安”创建行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二)强化职能,加强监管。要将政策扶持与执法监管结合起来,相关单位要对参创示范街区加强巡查、监管,对参创经营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通过加强监管促进经营户规范经营。

    (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登记处理消费者投诉、信息汇总和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创建企业建立投诉、调解登记,鼓励企业开展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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