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报送工作和《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请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全面梳理2023年需报送市政府和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填写《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和《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2023年度无提请市政府和县政府审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乡镇人民政府或部门,请分别以书面方式零报告。
根据行政决策权限和行政决策程序,需要上报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审核论证后,按照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对列入《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的事项,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审核论证,提请县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联系人:来安县司法局 陈晓夫
电话:5613147
邮箱:laxfzb@163.com
附件:1. 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2. 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列举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申报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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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申报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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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上报时间:
附件3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列举
一、制定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公共服务领域重大公共政策;
(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公共政策;
(三)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公共政策;
(四)重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相关重大公共政策;
(五)重大经济体制改革及相关重大公共政策;
(六)重大科技、文化体制改革及相关重大公共政策;
(七)重大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及相关重大公共政策;
(八)重大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及相关重大公共政策。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总体规划;
(二)综合交通、能源、燃气、热力规划;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重要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五)重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重大政策措施;
(二)重大公共资源、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
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一)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重要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和建设;
(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路由方案、投资计划;
(四)其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授权市级人民政府制定或调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二)重要的国企重组及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重大政策调整;
(四)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具有直接重要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