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晓兵同志任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汤巧声同志任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沈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
魏晓燕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德红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志忠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崔武良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欢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张利同志任县企业帮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宗超同志任汊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笑同志任汊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汊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璐同志任汊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汊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康叶同志任汊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办公室(汊河镇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玉忠同志任汊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汊河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大队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汤巧声同志的县企业帮扶中心副主任职务;
沈萍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魏晓燕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谭志忠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鹿能好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程柯同志的县司法局雷官司法所所长职务;
孙景宝同志的县司法局张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殷海同志的县司法局施官司法所所长职务。
来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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