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丁成贺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璐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雷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跃进同志任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春晖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黄俊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国宏同志的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震同志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凤权同志的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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