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政办秘〔20203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精神,筑牢服务管理基础,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严密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有效遏制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来安实际,现将我县进一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社会参与度不断加深社会开放性、动态性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按照“建设平安来安,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强化居住证制度执行,加强流动人口分类服务管理,为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对推动来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适用范围

    适用于来安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居住登记,不在登记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流程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视为居住登记在近亲属家中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四、健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综合责任机制

    探索建立符合来安实际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制和公共服务网络逐步使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就医、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合作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体制完善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新格局。

    县公安局: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和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

    县发改委:负责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政策落实,编制建设规划,包括为流动人口服务的设施建设等内容。

    县卫健委:负责流动人口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县司法局:负责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经费保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少年救助管理,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社区。

    县交通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流动人口的疏导工作。

    县商务局:指导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保障。

    县人社局:负责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流动就业人员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介绍、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处理用人单位与流动就业人员之间劳动争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职业中介服务活动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县经信局:负责摸清工业、中小企业等单位流动人口底数,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相关单位流动人口管理。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有关建筑单位加强流动人口教育、培训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措施;负责监管房屋租赁行为,对房屋出租指导监督和登记备案;指导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机构和小区物业公司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流动人口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注册登记,保护流动人口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出租房屋中流动人口的管理。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文萍任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新桥任副组长,县直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晓健同志兼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支持乡镇的流动人口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保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落实。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县直有关单位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办、巡查、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调度督查、绩效评估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

        附件:来安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4       

     

    附件

     

    来安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文萍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新桥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陈金城  县教体局局长

    俞德贵  县发改委主任

            潘思忠  县卫健委主任

            史万铭  县司法局局长

            蔡金林  县财政局局长

            查世斌  县民政局局长

            胡志斌  县交通局局长

            余国俊  县商务局局长

            吴钱森  县人社局局长

            孙德祥  县经信局局长

            王荣富  县住建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晓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晓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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