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杨勇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齐之清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春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闵少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汊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汤雷鸣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赵仁来同志任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殿斌同志任县汊河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邬广明同志任县半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同志任县第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勇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单永刚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伟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斌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汊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闵少驰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施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史平三同志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汤雷鸣同志的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傅福彬同志的县半塔中学校长职务;
孙明仁同志的县大英中学校长职务。
2022年 9月 22 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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