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0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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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2年度来安县市场监管部门不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信用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产品质量监管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企业

    全县抽查基数约7千户,抽查比例不低于4%。

    300户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

    2022年3月至11月(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检查与县人社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2

    2022年度来安县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县信用股牵头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大型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4户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7月至11月

     

    3

    2022年度来安县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价格行为抽查

    明码标价、执行国家、省电力价格政策情况以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

    发起 (价格监督检查局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各行政区域内非电网直供电主体

    基数为各地实有注册登记数,抽查比例20%。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4月至11月

     

    4

    2022年度来安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价格行为抽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

    发起 (价格监督检查局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各行政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

    基数为各地实有注册登记数,抽查比例50%。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4月至11月

     

    5

    2022年度来安县市场监管部门直销行为抽查

    重大变更事项;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检查;宣传和推销行为的检查;直销员招募的检查;直销员证的检查;直销员业务培训的检查;直销员报酬支付的检查;换货、退货的检查;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竞争执法局牵头)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注册地在安徽的直销企业总公司及分支机构

    按照实际情况抽查

    2

    根据直销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抽取。

    2022年4月至12月

     

    6

    2022年度来安县广告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情况抽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网广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和从事广告经营、发布业务的企业、个体户

    广播电台、电视台抽查比例100%;报刊出版单位按照每年25%4年内全覆盖的比例抽取。企业、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不超过5%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的抽查根据信用风险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80%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7

    2022年度来安县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情况抽查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网广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各地自行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抽查比例不超过5%

    根据实有数量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80%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8

    2022年度来安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质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县局按分类监管要求进行抽取。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县(市、区)局根据获证企业分类结果,对AAABC类企业分别以不低于20%、不低于50%、不少于1次、不少于2次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

    2022年4月至11月

     

    9

    2022年度来安县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质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产品生产企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2年4月至10月

    按照产品质量抽检要求实施

    10

    2022年度来安县食品生产企业抽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食品股开展)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各地按计划实施。

     

    11

    2022年度来安县食品销售抽查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高风险)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食品股开展)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高风险)

    抽查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覆盖所有监管对象基础上,结合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2022年3月至11月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风险等级评定为一般风险的食品销售者

    12

    2022年度来安县餐饮服务监督抽查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餐饮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

    抽查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覆盖所有监管对象基础上,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突出重点单位监管。

    2022年3月至11月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13

    2022年度来安县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食品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抽查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在覆盖所有监管对象基础上,结合食品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2022年3月至11月

     

    14

    2022年度来安县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抽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食品股开展)

    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批发、农贸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抽查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在覆盖所有监管对象基础上,结合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2022年3月至11月

     

    15

    2022年度来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各级自行组织(食品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在售食品

    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各地按计划实施

    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要求实施

    16

    2022年度来安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特种设备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抽查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抽查

    2022年3月至11月

     

    17

    2022年度来安县计量监督抽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县级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18

    2022年度来安县计量监督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县级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19

    2022年度来安县计量监督抽查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20

    2022年度来安县计量监督抽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地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验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2年3月至11月

     

    21

    2022年度来安县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抽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食品股、网广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特殊食品销售企业

    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根据特殊食品销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2022年3月至11月

     

    22

    2022年度来安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基本情况及变更;体系文件;人员;报告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与场所设施;分包;能力验证;信息上报;证书标志使用;耗材储存及使用情况;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关注公正性情况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检验检测机构

    县局按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要求进行抽取。

    各地按分类监管要求确定。

    按《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2022年5月至10月

     

    23

    2022年来安县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股开展)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

    县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不低于5项。

     

    2022年5月至11月

    依托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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