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我局就《安徽来安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4月8日,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新增第五条,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未收到其他意见建议。经研究,对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的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办法》中新增相应条款。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