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高中教材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15:33
    【字体:打印

    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汊河中学: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22年秋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2〕4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严格按照选用的教材版本,执行省核定的教材价格。与教材配套的光盘和磁带,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费用据实,不得强制统一征订。

    二、各校应将所选用的高中必修、选修教材及价格报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执行,不得提前预收教材费。原已选用的教材,不得重复选取。各校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教材费。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页无正文)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