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城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安县城乡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来安县新增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原安徽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精神,鉴于原2020年核定的顿丘路等7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已到期,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同意,原2020年已收费管理的7个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老酒厂等6个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统一核定为: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
停放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小型车2元/辆.次;
停放2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含5小时):小型车4元/辆.次;
停放5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限额为:小型车10元/辆.次。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二)停放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型为准。对新能源汽车,按上述同车型收费标准优惠1元/辆.次。
(三)机动车长期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月票制或年票制,具体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确定,最高不得突破130元/月。
(四)免费停放车辆。
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供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请你公司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的相关内容。
三、本批复自8月1日起执行。
附:来城公共停车场一览表
2022年8月1日
来城公共停车场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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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泊位数(个) |
顿丘路停车场 |
4643 |
110 |
永阳东路停车场 |
1137 |
43 |
清流东路停车场 |
3999 |
170 |
清流西路停车场 |
3549 |
91 |
紫金城停车场 |
1619 |
42 |
高郢社区停车场 |
2340 |
65 |
南坪小区停车场 |
2710 |
81 |
老酒厂停车场 |
13600 |
180 |
未来城西侧公园停车场 |
3388 |
72 |
酱醋厂停车场 |
5000 |
110 |
苏润国际东侧停车场 |
3586 |
83 |
棉种场停车场 |
10394 |
234 |
三里河停车场 |
7000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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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印发